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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普法工作获全国表彰 法治文化照亮发展路

发布时间:2024-11-23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佛山市在法治建设领域再创佳绩。11月20日,记者从佛山市司法局获悉,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佛山市禅城区司法局、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等3个单位,以及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宏岗村党委书记李汉荣、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合成社区“法律明白人”张世骥等2名个人,因在普法工作中的卓越表现,荣获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中的表扬。

  佛山打造法治文化集群

  点亮城市发展新篇章

  自佛山市“八五”普法规划(2021-2025年)实施以来,佛山市司法局、佛山市普法办在广东省司法厅的大力指导和佛山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为佛山经济社会发展护航、为平安佛山发力、为法治佛山添彩,切实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佛山市积极打造富有佛山特色的法治文化集群,建成以企业法律服务文化为特色的禅城区“法润万企”法治文化集聚区、以红色法治文化为特色的高明区“明阳红”法治文化集聚区、以“和”文化为特色的禅城区“520”善治小区法治文化集聚区和三水区“和悦”法治文化集聚区等4个特色法治文化集聚区。这些集聚区内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法治文化氛围不断提升,并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产生良好辐射和带动作用。同时,佛山市培育区级以上法治文化阵地(公园)137个,基层村(居)均建有法治文化阵地。

  佛山法治建设成就显著

  基层治理现代化结硕果

  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佛山市培养“法律明白人”4396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368户,覆盖全市村(社区),16个村(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全省第一;79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乡村建设稳步推进,为乡村振兴战略注入法治活力。

  佛山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开展“一部门一项目”普法依法治理品牌培育压实部门普法责任,从全市各区各部门459个申报项目中精选出108个项目孵化培育,形成了一大批具有佛山特色的精品项目,其中23个普法品牌被评为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创先优秀项目。在省普法办公室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网上量化评估通报中,佛山连续四年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中排名第一。

  佛山市的普法工作成果显著,此次获得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通报表扬,不仅是对佛山市普法工作的肯定,也是对佛山市在法治建设领域所做努力的认可。佛山市将继续深化普法工作,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gddt/content/post_173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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