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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检察院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二专题学习交流会

发布时间:2017-12-29 来源: 作者:

  

12月27日,省检察院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第二专题学习交流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主持了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组织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9位同志围绕“如何正确认识和深入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主题,畅谈了自己的感想和体会。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司要求:

  一、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带头转变作风,身体力行,以上率下,认真查找“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要警惕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十个新表现,采取过硬措施,坚决加以整改,切实形成“头雁效应”,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和巡视整改的成效。

  二、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上下功夫。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自觉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的地位,凝聚意志、增添信心、激发干劲,努力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奋勇前进。

  三、要坚持新思想引领新发展,在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要牢固强化新思想的理论地位,深刻理解新思想的丰富内涵,充分运用新思想指导检察工作。  

  新时代要有新风貌、新时代要有新行动。全省检察机关要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开拓进取、埋头苦干,不断推动检察工作新发展,积极探索履行检察职能的新模式新途径,不断展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气象新作为,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省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取得扎实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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