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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区人民法院普法宣传进物业,守护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0-04-28 来源: 作者:

  曾几何时,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的痛”,为了让更多的人引起重视,杜绝高空抛物行为,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近日,江源区人民法院3名民事法官到辖区天园物业开展了高空抛物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向物业工作人员解读了“女童高空扔苹果砸伤3月女婴,其监护人被判赔185万元”的经典案例以及《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中涉及高空坠物、抛物责任划分的法律条文,并告知其最高法发布的《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中物业应尽的义务,提醒物业工作人员一定要重视高空抛物前期防范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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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物业同志主动陪同法官进行入户宣传并发放宣传单。物业公司对法院主动对接、积极普法行为表示感谢,希望法院能够更多开展送法进物业活动,共同维护小区居民安全。

  据悉,此次送法活动共印制下发宣传单100余份,法官现身说法,不仅为物业工作人员普及了高空抛物的危害和相应法律法规,还进一步明确了物业主体责任,增强了物业知法、守法、护法意识,为平安江源和法治江源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江源区法院

  编辑:刘娜/审核:张秋红/责编:彭贤林/监制:曹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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