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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绩效评价体系 激发群众参与活力

发布时间:2020-05-08 来源: 作者:

  5月7日下午,成都金牛区委社治委在茶店子街道办事处召开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培训会,茶店子街道相关领导、各社区负责人、社区保障资金相关专家共2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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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指出,今年金牛区出台《社区发展治理专项保障资金项目发包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提出新增小微项目可由社区(村)通过民主议事、公正透明的方式委托社区自组织实施,从而带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针对小微项目具体实施的问题,化成社区党委书记罗庆蓉对社区项目承包给社会组织将会支付40%的劳务费,社区自组织来承接项目的劳务标准具体该如何划分提出疑问。面对这一问题,专家首先指出,劳务标准没有明确规定,社区可根据该地实际情况来分配项目的劳务标准。随后,专家详细解读小微项目的具体要求:5000元及以下适宜由社区自组织实施的小微项目,由社区居民议事会根据社区实际情况,民主议决项目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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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社区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严格按照“村财村管、居财居管”原则,由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带领社区居民民主提议、民主议决、民主实施、民主评议、民主监督,以此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具体从以下五个方面实施:一是征集需求:通过“一户一票”、院落会议、坝坝会等方式,实名收集意见,社区党组织结合居民实际需求,直接就本社区公共议题提出拟实施项目建议;二是民主议事项目:村(居)民议事会按程序和议事规则议决具体项目、议定实施方式,并清楚完整记录议决过程,及时规范公示议决结果;三是民主实施项目:按照村(居)民议事会议决的项目实施方式,由村(居)民委员会牵头组织具体实施或外包实施;四是民主评议项目:项目实施完成后,由社区党组织牵头组织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议事会成员、居民代表、街道干部、“五老乡贤”及普通居民,对项目开展民主评议;五是民主监督项目: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要组织村(居)民做好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监督。

  此次培训使各社区负责人更加明确了如何规范地使用社区保障资金,并按照绩效评价体系的要求,让社区居民全方位的参与到社区项目中,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的力量,从而调动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

  郑淋心 谢礼鲜 华西社区报记者 吴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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