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批准,省禁毒委员会决定对2015年以来在禁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表彰对象包括公安机关、禁毒委成员单位、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间人士等。根据省禁毒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豫禁毒办传〔2020〕79号)要求,按照评选标准,经过逐级推荐申报、广泛征求意见、层层审核把关、县(市、区)、省辖市及所在单位公示、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集体评议复核、省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审核等程序,拟对郑州市公安局郑东分局案件侦办大队等50个全省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刘建等150个全省禁毒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拟表彰对象名单予以公示,请予监督。
公示时间:2020年8月10日-8月15日
受理电话:0371-65882852
传 真:0371-65882852
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农业南路交叉口河南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省公安厅禁毒总队),邮政编码:450018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对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需直接反映情况的,由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司廷俊、郭新民共同接待。
附:拟表彰对象名单
2020年8月10日
拟表彰对象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