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会议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依法惩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我省生态环境安全,8月7日,省公安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生态环境厅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暨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会上,省公安厅通报全省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思想认识,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二是保持逆势上行的良好态势,切实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切实保证完成各项重要工作指标任务;三是进一步加强部门执法协作,不断强化环境安全保卫工作合力,尽快适应生态环境执法部门机构变化形势,探索新的合作模式,加强同检察院、法院的沟通交流、协同办案;四是聚焦突出污染环境行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力量,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强化大案攻坚,注重采取“异地用警”、“提级侦办”、“指定管辖”等方式,排除地方干扰,及时破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