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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范“小火亡人”?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 作者:佚名

  近期,多地发生“小火亡人”案件,案件深刻,令人警醒。

  1、不要在走廊、楼梯间、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更不能在此类区域进行充电,一旦发生火灾不仅危害自身,而且殃及周边邻居。

  2、出租屋房东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定期查看出租屋消防安全状况,防止出租屋变成“群租房”。

  3、居民楼内宜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器,配置灭火器、防烟面罩、灭火毯等消防用品,以备急用。

  4、正确使用电器,使用完毕后要断电,不可在可燃物周围使用电器。使用盘式蚊香驱蚊时,要放在专用器皿或托架内,远离窗帘、床单等可燃物。

  5、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要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控制室要24小时值班,持证上岗,熟练应急处置流程。

  6、要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遇火灾科学逃生,坚决做到“不盲目、不冒险穿越浓烟”。

  7、发现火灾隐患要拨打12345进行举报;发现火警,及时拨打119、110。


原文链接:http://gat.fujian.gov.cn/jwdt/ffzn/fh/202009/t20200921_538960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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