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0日(正月初九)19时,融安县板榄镇古龙村永红屯韦某某向公安机关报称:当日9时许,其锁门后离家外出务农,于当日12时许回家发现门锁被破坏,家中物品有被翻动的痕迹,有5000元现金被盗。接报后,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案件侦查工作。板榄派出所第一时间组织警力对现场进行初步勘查并严格保护,县局刑侦大队连夜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初步确定本镇一名具有前科男子赖某某有作案嫌疑。经侦查布控,公安机关于2021年2月21日17时许,在板榄镇板榄街将犯罪嫌疑人赖某某抓获。
经审讯,赖某某对其2月20日撬锁到村民家中实施盗窃犯罪的事实供认不讳。经了解,赖某某曾因盗窃罪服刑两年半,2020年6月刑满释放后无心务农,便遂萌生了盗窃的想法并付诸实施,在2021年2月期间在板榄镇境内共实施了3起入室盗窃。目前犯罪嫌疑人赖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盗窃的部分赃款已经被追回,相关案件正在调查中。
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赖某某的行为便是最直接的证明。“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是道理也是真理,公安机关严厉开展打击盗窃电动车、电瓶及入室盗窃案件的“利刃行动”将不断延续深化,“利刃”在手,随时准备着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