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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法院“暗刷流量”案入选

发布时间:2021-03-15 来源: 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典型民事案例,北京互联网法院“暗刷流量案”入选,核心价值被定义为诚实守信、网络秩序。

  此次发布的10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是2018年以来发生法律效力的、广受社会关注和舆论赞誉的生动案例,分别从英烈保护、见义勇为、公序良俗、诚信友善、孝老爱亲等不同方面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导向和准则,以小案例讲述大道理,引领时代新风尚。

  2019年5月23日,常某诉许某暗刷流量案由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张雯、副院长佘贵清和法官颜君共同组成合议庭依法公开审理。经审判认为,“暗刷流量”的行为侵害广大不特定网络用户的利益,进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其行为应属绝对无效。因此,当庭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获利全部予以收缴。6月3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判决书,双方表示服判息诉,主动缴纳收缴款项。该案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电子诉讼平台、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微博等进行了全网庭审直播,微博话题阅读量达354万。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评价此案判决“一字一句,皆为担当”。

  该案入选的典型意义为:“此案是全国首例涉及“暗刷流量”虚增网站点击量的案件。网络产品的真实流量能够反映出网络产品的受欢迎度及质量优劣程度,流量成为网络用户选择网络产品的重要因素。“暗刷流量”的行为违反商业道德,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行业正常经营秩序以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均造成侵害,有损社会公共利益。该案对“暗刷流量”交易行为的效力给予否定性评价,并给予妥当的制裁和惩戒,对治理互联网领域内的乱象有积极推动作用。”

  1月13日,该案已成功入选人民法院报公布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贺小荣指出:“人民法院对‘暗刷流量’的否定评价,对于构建网络诚信秩序、净化网络道德环境、提高网络治理能力具有深远意义。”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0/05/id/524109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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