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高院围绕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体系,推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十项举措,力促司法服务方便快捷、司法质效大幅提升、司法成本有效降低、司法生态明显改观。
这十项举措是,开展“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重点围绕企业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需求,对全省法院正在审理、执行的涉企相关案件进行排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因案施策、统筹推进;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梳理影响和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狠抓整改落实;出台《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的实施意见》,从规范诉讼服务、深化司法公开到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等23个司法活动关键环节细化“办事不用找关系、办案不用找关系、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具体举措,让履职有遵循,落实有抓手;出台《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重点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落实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等方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建设;制定涉企业及其经营者刑事犯罪办案指引,重点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刑事案件工作流程,严格办案时限、执法方式和证据标准;加大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力度,确保今年以前的未结执行案件取得实质进展,清仓见底;深化“依法纠正涉产权错案”专项行动,健全涉产权冤错案件有效防范和常态化纠错机制,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评选活动,重点选树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在保障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个典型案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联动机制,开辟企业投诉营商环境问题“绿色通道”,加强与各级工商联、侨联、商会、工会等组织协调对接,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类型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考核督查,对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调查,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法治良好的司法环境。
为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辽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法院形象”的思想理念,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联动,把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同完成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结合起来,为助力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