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泉州市洛江区法院法官为3名女农民工追回“血汗钱”,维护了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祝某、熊某、廖某三人在洛江的工地打零工。然而,活干完了,工钱却迟迟没有拿到。于是,三人找到“工头”讨要工钱,“工头”则表示由于某建筑商拖欠自己工程款,导致自己也没钱支付她们工钱。无奈之下,今年1月,祝某、熊某、廖某三人把建筑商告上法庭。
然而,建筑商收到诉状后却表示,祝某、熊某、廖某三人不是自己招来的工人。同时,祝某等人到工地干活并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无法计算三人的工作时间和工钱,而没有这些相关材料,公司也无法支付其工钱。
经办法官表示,此案难点在于三位女农民工从事的项目经过多次分包,建筑商难以确认各方人员的关系及工人的工资情况。于是,法官多次联系建筑商和“工头”,希望双方尽快厘清关系,确认工资数额。
3月8日下午,经过法官和各方当事人共同努力,双方代理人终于确认了祝某等人的工资情况,律师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与三人进行了确认,建筑商也表示关系厘清后愿意当庭支付工资。在法官的见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祝某、熊某、廖某三人也在“妇女节”当天收到了一份来自司法机关的“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