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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擂台赛”,看局长们都亮出了哪些“绝招”?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福建法院网 作者:佚名

  2月2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2020年度全省各中级法院执行局长向省法院述职专项活动。全省各中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长同台竞技,上演一场精彩绝伦的“擂台赛”。

  

  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他们都亮出了哪些“绝招”?

  

  

  福州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张 杰

  

  2020年,福州法院坚持课题式设计,改革创新呈现新突破;工程式推进,重点工作实现新进展;综合式治理,平安建设形成新样板;绩效化管理,促进队伍建设新变化。全市法院执结各类案件70608件,执行到位金额196.50亿元,中院执结3579件,执行到位金额100.63亿元,四项核心指标,全市法院全部达标。中院结案数、执行到位金额、财产保全数量位居全省中院第一。中院在全省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作为唯一中院代表作经验交流。强力执结林德发、林风等人涉黑案,获评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率先在全省成立“根治欠薪联动执行工作室”,“法院执行+劳动维权”执行联动机制被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以《简报》形式向全国推广。

  

  

  厦门中院执行局长

  张嵘

  

  厦门法院以提升质效为龙头,坚持在办案防疫兼顾双赢、执行三个中心一体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执行联动机制、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上持续发力。结案率、有财案件期限内结案率、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金额等重点指标均创新高;“黑财”执行到位1.25亿元,提前三个月在全省率先完成全年任务;在省委政法委执行案件评查活动中,厦门法院是九地市唯一无三类案件地区,且一类案件数占全省近四分之一,案件质量全省最高;全市法院拍卖标的1855宗,成交金额35.29亿元,累计为地方创税5.16亿元;首执案件执行到位金额194.28亿元,居全省第一;成立全省首个财产保全中心;制定全市“执行合同”指标评价标准,厦门连续三年进入全国营商环境评价前十名,成为“执行合同”标杆城市。

  

  

  漳州中院执行局长

  陈少华

  

  漳州法院坚持善意执行,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专项治理,服务民生权益长效化;多措并举,深化平安建设制度化;鼓励首创,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典型引领,打造执行队伍专业化。2020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085件,执结29347件,到位标的111.27亿元;中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60件,执结889件,到位标的63.25亿元。两级法院执行质效位居全省第四,综治考评涉执行工作部分位居全省第二,“3+1”核心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华安、龙海、南靖法院执行质效位居全省前十。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整治,推动漳州城市信用排名从全国的139名上升至62名;率先全省运行“执行局长报告述职”制度;“攻坚共治共享·守护福建平安”系列访谈节目获得“全国微信热文榜”第一;“翔球公司等债权追偿执行案”入选“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例”;多篇执行信息和新闻报道被新华社、最高法院等多级刊物刊载。

  

  

  泉州中院执行局长

  黄川龙

  

  泉州两级法院坚持“服务大局、统筹兼顾、软硬结合”工作原则,积极巩固发挥原有优势,突出依法公正规范,打造高效精准、打击有力的执行平台,努力提升执行绩效和威慑力;强化善意文明理念,制订落实“六保六稳”政策的执行措施,努力优化服务营商环境。全市法院推广学习石狮法院的执行工作经验,首执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下降36%;试行“云执行”与线下执行相结合的“三分法”,在全省率先与辖区内所有动车站派出所建立协作留置被执行人工作机制,共协助拘留被执行人3000余人,达成和解或自动履行案件比例达53%;自主研发易判智能执行管理系统;共清理失信被执行人11.33万人次,清理量居全省首位。晋江法院首创打造“一十百千万”帮扶工程,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批示肯定。

  

  

  三明中院执行局长

  檀 飞

  

  2020年,三明法院执行质效有新提升,服务大局有新举措,队伍建设有新亮点,综治工作有新进展。三明中院全年受理案件695件,执结676件,结案率97.27%,上升3.24个百分点,执行质效位居全省中院第2名。全市法院执行质效居全省第2,其中,执行完毕率44.7%,上升5.8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34.7%,上升17.8个百分点;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5%,上升3.8个百分点;结案平均用时68.5天,缩短21.3天。协调两级法院依法快速解冻华灿制药公司账户,该案被评为福建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十大典型案例,司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被写入省法院工作报告。全市法院受理涉黑恶财产刑案件246件,结案231件,结案率93.9%,执行到位3999万元;涉民生案件3395件,执结3294件,执行到位金额12721万元;全市法院判决拒执罪案件48件49人;司法救助44人107万元,保险救助111人99万元。

  

  

  莆田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陈志权

  

  2020年,莆田法院坚持三条主线,打造执行工作亮点;突出三个重点,健全执行长效机制;落实三项行动,提升执行工作成效。“烂尾楼司法处置模式”获得最高法院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正鼎系列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典型案例选编”;正大系列案入选“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典型案例”,同时入选全省法院“十大精品案例”;金港系列案入选全省法院“十大执行案件”。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0381件,执结28347件,结案率93.31%,执行到位103.6亿元,涉黑恶案件财产执行到位率居全省第一名,综治(平安建设)考评居全省第四名。全市执行结案平均用时85.61天,同比减少44.49天,兑现民营企业债权22.93亿元;全市涉黑恶案件执行到位6.22亿元,到位率95.22%;失信名单清理工作完成率居全省前三位。

  

  

  南平中院执行局长

  蔡章辉

  

  南平法院聚力推进执行质效提升,扎实开展“三大工程”;聚力推进执行专项活动,重点打好“三大攻坚战”;聚力推进服务发展大局,做到“四个突出”;聚力推进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做到“三个持续”;聚力推进执行队伍建设,做到“四个强化”。两级法院新收执行案件同比上升1.36%,执行结案率同比上升1.37%,未结案件同比下降12.61%,执行标的到位款同比上升16.4%。中院实际执结率等15个指标、两级法院实际执行到位率等8个指标优于全省、全国均值,中院执行质效指标位列全省各中院第一,3个基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进入全省前十。在全国、全省首创碳汇认购、巡山、巡河替代执行机制;推广全省首创的“农民工应急基金”制度,129名困难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276.83万元;推行分段集约办案机制,建立“执行接待日”制度,结案平均用时缩短了25个工作日。

  

  

  龙岩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刘伟光

  

  2020年,龙岩法院深抓机制制度落实,常抓案件质效,严抓党建队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受理执行案件29574件,执结27118件,结案率91.69%,到位金额37.28亿元。龙岩中院执行通知前置程序工作机制被省法院发文推广。永定法院因“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效显著受到最高法院集体嘉奖。深入开展“‘六保’‘六稳’”“打财断血”“院长带队执行”等专项执行活动,共受理涉及 “五类”案件3202件,执结2991件,结案率93.41%,到位金额2.93亿元;受理涉“扫黑除恶”执行案件共384件,结案341件,执行到位率91.97%,标的达1.9亿元;移送“执转破”案件24件,受理13件;依法拘留474人次,追究拒执罪44人;推行“执行+保险”机制,共救助251人504.24万元;网拍成交719件,成交金额13.95亿元,溢价率36.44%,为当事人节约佣金6975万元。

  

  

  宁德中院执行局长

  郑江毅

  

  宁德法院坚持“三深化”构建综合治理新格局,“三创新”助推执行模式新变革,“三统一”实现执行管理新突破。2020年,宁德法院执行质效连续排名全省第1名,中院执行质效长期位居全省中院前3位,在省法院通报的21项质效评估数据中,全省排名第一5项、16项优于全省均值,“3+1”核心指标始终处于高位运行,执源治理成效受到省法院吴偕林院长批示肯定,要求在全省复制推广,创新实行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激励机制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入选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改革创新举措”,众友公司合同执行案入选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全市法院新收执行案件19791件、同比下降13.42%,降幅全省最大;在全省率先推行执行立案时取消由申请执行人提供生效证明、领取执行案款“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发放”工作机制,试行“执行通知前置裁判文书”机制。

  

  

  厦门海事法院执行局长

  洪志峰

  

  2020年,厦门海事法院积极应对疫情,切实服务“六稳”“六保”;坚持善意执行,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着力关注民生,主动助力“脱贫攻坚”;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规范执行行为。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22件,已结案件845件,结案数增长57.94%,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且均为历年来最高,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42%,同比增长4.9个百分点;执行结案率91.65%,同比增长6.59个百分点;终本案件合格率100% ,继续保持无进省访进京访案件,首次执行案件的核心指标均比2019年有大幅提升。依法公正高效做好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涉民生案件481件,已结466件,结案率96.88%。邮储惠安支行申请执行黄炳芳、邱素珠一案入选2020年全省十大典型执行案例。

  

  

  平潭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佘 坚

  

  2020年,平潭法院高点谋划、高位推进,完善综治新模式;改革创新,提质增效,优化攻坚新举措;多措并举,协同发力,打造联动新格局;对标对表,精准发力,抓出执行新成效。共受理执行案件5354件,执结4824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达5.51亿元,执行局被福建省总工会评为五一先锋号荣誉称号。在全省首创“三公开两监督”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执行公开与监督力度,促进执行工作“大公开、大透明、大阳光”,持续深化财产执行“云处置”模式的推广总结与应用,该创新举措入选国务院自贸试验区第六批改革试验复制推广清单,并获得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被评为2019-2020年自贸创新十大案例,在2020年11月在全省改革创新项目评审中荣获全省第二名。

  

  

  福州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长

  陈小明

  

  2020年,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坚持一盘推进强质效、外部联动求创新、善执巧执顾大局、多措并举树形象,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4件,执结183件。有财产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为100%、终本合格率为100%、进京访案件办结率为100%,结案率为99.46%,同比上升2.3个百分点。与福州铁路公安处探索建立“旅客乘车信息筛查+铁路公安站车布控”执行联动机制,目前已在铁路站车查堵躲避执行的“老赖”5人,促使3个案件自动履行,10个案件达成和解,到位13万余元,取得初步成效。龙岩正阳通用航空公司财产损害赔偿案入选2020年度福建法院“十大执行案件”。


原文链接:http://fj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3/id/58258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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