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调解员制度
是人民法院深化落实多元解纷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
在民事(案件)调解中
特邀调解员往往能发挥出他们独特的优势作用
有效缓解现阶段基层人民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
达到更好的调解效果
为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近日,罗平县人民法院马街法庭向特邀调解员委托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纠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先行化解。案件均调解成功。
- 解了纠纷 护了亲情 -
2019年9月22日,姚某因生活琐事与赵某发生纠纷,一通口水战后双方矛盾升级,赵某与丈夫梁某一起殴打姚某。后姚某到罗平县人民医院就诊,经医院诊断为多处皮肤浅表挫伤,姚某住院多日,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5000余元。康复后的姚某对此耿耿于怀,故起诉到法院。
承办法官阅卷后,了解到原告姚某的丈夫与被告梁某系同胞兄弟,认为委托调解更利于纠纷化解和亲情的维护,因此委托特邀调解员主持调解。
经调解员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由被告梁某、赵某于2020年5月12日前赔偿原告姚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4000元的调解协议。
- 心平气和地坐下来谈谈 -
2019年4月,张某向赵某借钱,考虑到双方是“准亲家”,碍于情面,赵某借给张某10000元。后因为种种原因张某的女儿与赵某的儿子未能成就一段姻缘,赵某找到张某要求还款却遭到张某的拒绝。多次索要无果后,赵某将张某荣告上法庭。
考虑到该案双方当事人过往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将该案委托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动之以理、释之以法。
在原被告情绪缓和之后,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说:“你们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产生,与双方子女谈恋爱有着很大关系,但他们缘尽人散不是不还钱的理由。他们最终没有步入婚姻殿堂并不是因为你们的过错导致的,我们还可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谈谈,就事论事给你们的借贷做一个了结。”
整个调解过程持续了约一个小时,在多次组织双方交涉、与当事人单方做工作后,当事人达成偿还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
云南法院认真落实完善特邀调解制度
拓展多元解纷渠道
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来源:罗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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