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7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一起诉讼标的达五千余万元的建设施工合同一审案件以调解结案方式划上圆满的句号,使这起案件在短短两个月内审结,达成所欠工程款在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履行完毕的分期付款协议。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时期,双方当事人对塔城地区中级法院提供的分层次、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助推企业复苏的“福利”解决方案,称赞不已!
那么当事人享受的“福利”又是什么呢?
一是“网上立案”的便捷。4月下旬,住所地在河南省开封市的原告某建设有限公司要起诉住所地在塔城地区沙湾县柳毛湾镇的被告某纤维有限公司,起诉标的五千五百余万元,而按涉案标的额管辖法院为塔城地区中级法院。路途远,疫情防控严格,原告如果选择来新疆现场立案显然是不现实的。他们得知法院可以通过网上立案,就选择“新疆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
二是“网上缴费”的便利。3月份塔城中院就已开通了“网上缴费”。原告起诉后,中院立案一庭工作人员将“二维码”及“网上银行”缴费方式通过微信发给原告及被告的代理人,当事人在第一时间交纳了诉讼费,省去了交费困难的烦恼;
三是电子送达的高效。原被告在第一时间收到了塔城中院的受理通知书及起诉书,省去了邮寄送达的路途时间,让原被告随时能够了解案件审理流程;
四是“诉讼费减半”的规定。以调解方式结案,当事人只需交纳一半诉讼费,按该案标的即15万余元,节省了当事人“钱袋子”;
五是智能化与一站式建设深度融合的成果。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运用电话、微信等方式交换证据,让当事人第一时间质证、认证,法官在第一时间掌握当事人争议焦点,组织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发表各自的意见,引导当事人调解;
六是“人民调解平台”的综合功效。当事人既能“远在万里”又能“近在咫尺”,及时沟通交流意见,达成共识;
七是调解带来的好处。调解结案,节约了当事人成本,缩短审理周期。更重要的是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化解了矛盾,一派“和气生财”的和谐,为企业复工复产增添“活力”。调解过程中,原告就已经收到了被告当即给付的第一笔欠款367万元。
承办法官网上调解
一站式建设成果催生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司法新模式。此案双方当事人正是感受到了人民法院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次通办带来的优质诉讼服务,发出由衷地赞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