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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县:建立“四项机制”确保信访办理件件有着落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真没想到你们办理效率这么高,还及时告诉我处理的情况,我非常满意。”6月24日,针对反映的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某任职期间将村机动地小麦直补款据为己有等问题,郯城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归昌乡墨河村上访人周某反馈办理结果时,周某难掩激动之情。

  去年以来,郯城县纪委监委全面开展“信访举报质量提升年”活动,跑好信访举报“第一棒”。如何让群众诉求反应更加便捷,让基层监督更加充满活力?郯城县在建立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举报的基础上,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开通“微举报”平台,依托“监督完善村级小微权力运行”活动,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将“微举报”二维码投放在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和辖区内重要酒店、超市等场所,引导群众合理有序反映问题,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强大潜能,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

  同时,郯城县纪委监委还推出了信访办理领导包案机制、闭环管理机制、全员办理信访工作机制、“阶段式”反馈机制等“组合套餐”,提升信访办理质效。

  实行领导包案机制,该县纪委监委制定下发《郯城县纪委监委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办法》,领导班子成员包办督办信访件办理情况,带动全委人员重视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闭环管理机制,实行“收集、转办、调查、处理、反馈、评价”等专人负责跟踪,一个口进出,一把尺子量到底。实行全员办理信访工作机制,坚持压实首办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干群关系。实行“阶段式”反馈机制,明确在信访件受理、转办、调查、处理四个阶段要将办理情况分别告知当事人,及时消除群众疑虑,对群众不满意且有事实依据的,及时进行补充调查,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临沂市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王冠中)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xfgz/202007/t20200703_116046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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