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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司法局:出台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重庆市司法局 作者:佚名

  近日,重庆市司法局党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监狱戒毒人民警察队伍“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指导意见》。这是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首次出台关于干警“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指导意见》要求全系统各级党组织将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放在与“八小时以内”同等重视的位置,持之以恒地抓紧抓好。

  教育干警提高认识

  要充分理解加强“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是关心爱护干警的本质目的,广大干警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清除各种模糊认识、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始终绷紧“八小时以外”遵纪守法和慎微慎独这根弦。同时要求各单位稳妥把握教育管理措施与干警个人的自由、隐私之间的合理界限,真正赢得广大干警的接受和认可。

  健全完善六大机制

  第一,充实教育内容,不断提高日常教育的渗透力、覆盖面和时效性,组织开展各种健康向上、能吸引干警参加的兴趣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疏导及心理援助。

  第二,充分发挥在监狱戒毒场所特殊的工作环境、工作对象和值班执勤模式下,家庭对干警的价值认同、压力舒缓、行为约束等方面的特殊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单位与家庭的沟通联系机制,共同做好干警“八小时以外”的教育管理。

  第三,探索建立干警报告特定事项制度,要求干警对婚姻状况变化、家庭成员和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社会关系、本人实际住所、离开特定区域、婚丧喜庆事宜、与他人发生纠纷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等容易影响干警和队伍形象的特定事项,采取适当方式,如实、及时向单位报告。

  第四,改进和加强警情收集分析,改变政工、纪检部门单打独斗和“开大会”听取基层单位汇报警情的方式,建立发现和反映警情的“双通道”机制,让真实情况得以充分反映。凡是干警发生违法违纪,一律倒查警情收集分析情况。

  第五,做好对重点人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必谈”制度,对重点干警落实好“一人一策”工作措施,更加重视外派参加社区矫正、扶贫等离单位较远、独立性较强工作的人员选择和教育,避免脱管失控,对违法违纪的坚决处理。

  第六,加强对重点事的研判、预防和处置。探索建立机制,约束干警过量饮酒;探索建立干警“八小时以外”集体活动的相互监督和保护机制,避免干警“脱单”后发生意外。

  落实责任形成长效

  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克服“累”和“难”的思想,带头提高认识,带头遵纪守法,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要求各单位以党支部为基础,结合干警居住情况、兴趣活动等要素,完善干警“八小时以外”网格化管理,将教育管理责任落实到一线、落实到平时。

  要求监所党委定期分析研判干警“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工作情况,优化考核机制,真正调动广大干警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市监狱管理局、市教育矫治局和各监所要对本系统、本单位涉及干警“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制度、机制和措施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探索开展相关工作,注意发现和总结规律。

  市司法局将对《指导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成功做法形成制度成果,建立健全加强干警“八小时以外”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


原文链接:http://sfj.cq.gov.cn/sy_243/whgz/202012/t20201214_8604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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