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以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不断创新突破,推深做实合法性审查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合法性审查效能,切实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坚持制度先行 强化专项制度保障
制定《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岚山区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等基础性、制度性文件。对区政府常务会议题以清单方式明确审查范围、畅通审查流程、细化审查标准,将“法治化+标准化”工作方式落到实处,实现区政府常务会涉法议题审查全覆盖,切实筑牢了法制审查“防火墙。
拓宽审查范围 着力优化审查流程
严格政府决策合法性审查前置程序,按照审查要求,明确审查工作时限,完善送审材料清单,各类送审材料实现分类管理。抓住重大行政决策内容、程序这个关键点,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履行情况列为送审材料必备内容,畅通沟通协商机制,以流程清单化助力审查高效化。
突出审查重点 聚焦防范法律风险
全过程、全方位参与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城中村改造等涉法事项的审查工作,审慎提出审查意见。不断完善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形式和内容,体现重点内容分析、法律依据、合法性判断。聚力服务重点项目推进,对项目不同阶段的涉法材料反复配合提出修改意见及建议,积极参加项目相关政策讨论会议,落实“专家协审”制度,促进审查工作专业化再升级,提高法律风险的可控性。
提升标准意识 规范审查档案管理
着力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档案,提升档案标准化水平。对档案封面目录及具体材料内容进行统一规范,明确档案内容、档案立卷顺序。各司法所与科室审查档案同一模板、同一标准,以提升案卷标准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迈向标准化、品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