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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县:建立健全“四防”机制积极推进“免罚清单”制度改革落地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蒙阴县积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按照全省九大改革攻坚行动要求,深入贯彻“免罚清单”改革工作部署,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围绕执法实践中的难点、堵点,通过完善执法机制、细化执法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免罚清单”改革落地落实,让更多市场主体有获得感。

  

  立体推进防“不用”

  

  明确“免罚”依据,梳理全县不予行政处罚清单155项和减轻行政处罚清单18项,为组织实施“免罚清单”提供了制度依据。加强业务培训,将执法机关分管负责人和法制科室负责人作为业务指导培训的重点对象,并适时组织“联审”“会审”。夯实工作责任,鼓励相关市场主体,积极反映行政执法机关落实“免罚清单”不作为、不主动的行为,督导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实施“免罚清单”。

  

  规范程序防“难用”

  

  加强案例指导,围绕行政执法重点领域,推动“免罚清单”先行先试,树立典型,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办案流程。健全“免罚”程序,明确“免罚清单”适用范围、适用程序以及“免罚清单”与原裁量基准的关系等,执法机关实施“免罚清单”实现了标准、口径、尺度“三统一”。用好自由裁量,明确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标准,打破了以往“以罚代管”的片面做法,赢得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宽严并济防“没用”

  

  免罚不免责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要求当事人当场整改到位后才免于处罚,告诫违法后果和法律责任,促使当事人“初”错就改、心服口服,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免罚不免监管。对立案后调查中发现不予行政处罚的、立案后减轻处罚的,跟进指导制定整改计划,并适时组织复查验收。

  

  严督实查防“滥用”

  

  加强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对于擅自放宽或变更使用条件,滥用“免罚清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建立反馈机制。为及时、准确掌握落实“免罚清单”情况,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定期汇总适用“免罚清单”具体情况,将被处罚当事人列为回访对象,每月进行一次电话回访。开展案卷评查。重点针对免罚案件证据收集与固定进行检查,确保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1/117ee92b-d71d-4ce0-907b-5a9d371b19a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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