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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创新推动“互联网+监管”工作 借力移动执法提升监督效能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济宁市司法局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覆盖各级执法部门、跨层级共享数据的“网上办案+移动执法”智能化系统,推动执法事项公开和执法案件网上运行,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移动执法能力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绩效评价,提升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精细化、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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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网上办案+移动执法”系统建立了强大的基础执法数据库,录入全市各级行政执法主体数据626条、执法人员电子执法证件信息18869条、行政处罚强制事项37521条、法律法规依据33341条;规范了法律适用和文书制作标准,统一了执法办案的法律用语,兼容了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互联网+监管、信用济宁、双随机一公开等业务标准,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分析研判执法情况提供实时数据支持,有效服务领导科学决策。
截至目前,济宁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已运用系统开展行政检查5081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8390件,移动执法在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和八个县市区开展试点。
食品药品领域执法规范化一直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重点。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着工商管理、质量监管、食品药品等重点民生领域的执法监管任务,综合执法任务重、压力大。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网上办案+移动执法”系统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监管执法质量和效率。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所有执法人员都统一配备了济宁市司法局研发的“移动执法三件套”:全程亮证式胸卡移动执法记录仪、手机端“济宁移动执法App”和便携式蓝牙打印机。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可全程电子亮证、立案调查和音视频记录。当事人扫描胸卡或手机App上的电子执法证件二维码,可辨别执法人员身份;通过扫描现场打印的简易文书二维码可下载制式文书,执法全过程公开透明。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还可以通过手机App向当事人普及监管领域的法律法规依据、裁量基准等知识,实现说理式执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办事。
“网上办案+移动执法”系统成功实现了与“山东省企业法人库”“济宁市公民身份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输入关键词或扫描身份证件即可自动映射行政相对人信息。系统还能够自动检索关联相应违法行为和处罚依据,现场执法有了“教科书”式的程序设定,而不是凭个人经验,有效避免了法规适用的随意性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现象发生,更好地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10/8dafaf45-a21d-4f1e-88ac-3c52d02e444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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