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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坚持四个立足 实现四个更加 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烟台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严格规范执法工作,探索创新矫治模式,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立足风险防控新形势,人员监管更加严格

  始终坚持把安全稳定作为根本前提,切实发挥好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是做好精准管控,增强风险防控工作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做好人员稳控,定期对重点人员管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部署开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安全隐患集中排查、专项整治、安全保卫等活动。做好疫情防控,建立“日调度”“零报告”等严密衔接、严格管控的系列工作制度,坚决防止脱管、漏管事件发生,确保了疫情以来的监管安全。

  立足社会治理新要求,刑事执行体系更加健全

  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标,多措并举加强监管。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制度,实现了从“管得住”向“管得好”转变。抓好重点案件办理,通过深度参与、督查指导、跟踪调度等方式,依法高效完成涉黑涉恶、特赦实施等重点案件。统筹推进刑罚执行,从烟台监狱、市戒毒所选派24名干警参与刑事执行一体化工作,极大的提升了该市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水平。

  立足区域竞争新态势,创新效能更加彰显

  坚持以创新求发展、以特色铸品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创新转变工作手段。以“智慧矫正”建设为抓手,搭建了涵盖“入矫到解矫”全周期全流程的智慧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创新打造工作品牌。在全市广泛开展“丝雨行动”社会化活动,注册成立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组织,在册志愿者突破3000人。创新推动工作试点。该市先后承担“社区矫正标准化”“刑事执行一体化”“区块链+社区矫正”“智慧矫正中心”四项重要试点,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改革发展贡献了“烟台智慧”。

  立足《社区矫正法》新规定,贯彻落实更加全面

  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实施方案》,围绕“两条线两重点”,抓紧抓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方面,线上宣传和线下活动协同开展。线上依托“法治烟台”等新媒体平台,在全省率先组织“知识竞答”活动,工作人员抢先学、社矫对象集中学,累计参与人数突破3万人次。通过原创海报、条例解释等形式,积极推介宣传《社区矫正法》。线下通过广泛制发宣传刊板、海报、单页等资料,开展专题讲座等活动,在全社会掀起《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热潮。另一方面,机构建设和执法规范同步推进。市、县两级全部依法设立了社区矫正委员会。市司法局积极指导各区市依法理顺规范执法行为,作出全省首份《社区矫正训诫书》,被省司法厅作为典型案例宣传并向司法部推荐。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9/be4aa269-7861-4e0a-be91-7caaa357571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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