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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组建律师团队,用法律援助维护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今年,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入选烟台市委市政府“三重”工作和烟台市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法治惠民实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品牌,完善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近日,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资深律师为郭某等20人涉恶案件提供刑事法律援助辩护。

  

  

  郭某等20名被指控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由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栖霞市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共有8名被告人未聘请律师,依照法律规定,栖霞市法院向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发出指定辩护函,要求同时为8名未聘请律师的被告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进行辩护,由于当地法律援助力量不足,栖霞市法律援助中心报请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该案。

  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重大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及时与烟台市律协刑事三专委(刑事专业委员会、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专业委员会)对接,三专委的8位主任、副主任主动承担本案的法律援助辩护工作,组成了烟台刑事法律援助的“梦之队”。

  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全力做好阅卷、会见、整理笔录、起草发问题纲和辩护意见等庭前准备工作,多次组织刑辩律师团队进行集体研究或庭审推演,并未因本案系免费援助而降低工作标准。

  庭审中,援助律师认真核实证据、探究事实、阐释法律,努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刑事审判的公平正义,体现出烟台资深律师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参与法律援助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担当精神,对烟台市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起到了示范表率作用。

  为履行案件质量监督管理职能,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派员旁听了庭审过程。

  作为一起具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该案呈现出三个特点:

  一是该案系涉恶犯罪集团的重大疑难案件,区市法律援助能力不足,市级法律援助机构协调市级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解决区市法律援助力量不足的问题。

  二是在指派方式上打破原有的分别指派到所方式,对重大疑难案件由市级法律援助机构与市级各刑事专门委员会直接对接,组织最精干力量参与法律援助案件办理。

  三是该案得到烟台市刑事三专委的鼎力支持,派出了8名法律援助律师全部是三专委的主任和副主任,极大提升了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质量和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9/4c4a2570-dddc-483d-a86b-7fef23a5a7d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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