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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司法所工作干得漂亮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枣庄市以“司法所规范提升年”为抓手,积极推动司法所平衡发展、内涵发展、创新发展。目前,辖区62个司法所所均面积307平米,所均工作人员6人,60个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发挥明显。

  

  

“精品工程”引领
始终保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势头
把握机遇,在提档升级方面“拿硬招”。目前,全市司法所建成率100%,规范化合格率达到95%以上。46个司法所独门独院,约占75%,52个司法所实现了独立办公,26个司法所拥有独立产权,20余个司法所建筑面积均在1000平方米以上。枣庄市市中区在该区所有乡镇,全部建成拥有自主产权、独门独院、单位面积在600平米以上的司法所,每年由财政拨付125万元用于基层办公经费,滕州市辖区21个司法所全部打造为精品司法所。

  

  与时俱进,在配套工程方面“花气力”。大力实施基层阵地“四化工程”,全市先后投入近2000万元,积极推进“标识统一化、制度规范化、档案标准化、服务便民化”,实现司法行政基层服务窗口从内到外、从形式到内容的统一规范。深挖司法所法治文化特色,突出打造法治文化长廊、公共宣传橱窗等场地,将法治元素融入办公场所;配套建设大讲堂、图书室、心理咨询室等一批文化设施和活动场所;围绕“互联网+司法行政”,升级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调解、网上监管“四网信息工程”,构建了覆盖城乡、纵横贯通、联网运行、资源共享的信息全覆盖格局。

  践行宗旨,在阵地延伸方面“下功夫”。将分散配置的矛盾纠纷调解、法律援助、涉法信访、法律咨询等对外服务组织合理整合,实现基层法律服务“供给一体化”。规范服务行为,实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和“公开承诺”4项制度。在首创“司法行政协理员”的基础上,抓好发扬继承,做好阵地延伸,全市2525个村居(社区)全部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精准服务”导向

  

  全面发挥司法行政推动基层发展的职能作用

  全力打造乡村振兴的“助推器”。指导基层司法所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推全市乡村全面振兴。为全市2000余个行政村(居)配备法律顾问,为基层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7万余件,帮助修订村规民约3000余条。创新实施“农村项目竞标服务”等工作,在农村招商引资、农业产业化经营等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风险提示等服务,累计涉及项目资金3.27亿元。

  勇于担当基层稳定的“压舱石”。立足市域社会治理,健全“多元参与、以案定补、效力保障、排查研判、培训指导”等5项机制,司法所成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平安和谐、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深化“枫桥经验”枣庄版,以探索“321公调对接”新模式为切入口,深化“公调、访调、诉调、检调”融合机制。以“特色品牌调解室建设”为突破,建成德涛、老兵、对台等60多个品牌调解室。全市乡镇层面设立不同类型调解组织2760多个,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1686名,各行业人民调解专家710名,基层司法所调解工作成为新时代解决社会矛盾纠纷更加务实可靠的“第一道防线”。积极化身基层法治的“领航员”。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方面,敢闯敢试,创新实施“司法所长列席镇街党政会议”制度,强化基层司法行政“话语权”;率先试点“司法所参与乡镇法治政府建设”,在司法所设立法治工作室,走出基层法治建设新路子。依托“法治进基层”活动,利用“农村法治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借助“送戏下乡”等载体,组织“庄户剧团”等民间文艺团体,精心编排法治文艺节目到村巡回演出;推广“乡村大喇叭”工程,开展精准普法,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紧扣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深入宣传乡村振兴战略、法治扶贫等工作措施,全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精细管理”保障

  全力供给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科学优化调配,实现人员队伍“常备化”。以“五化建设”为抓手,大力抓好基层队伍规范化建设,有23.07%的司法所配备10人以上,部分司法所达到了20人以上。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力度,全市基层司法所选聘196名专职调解员。

  

坚持激励保障,实现从优待警“常态化”。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的通知》,实现人员收编,工资上划,经费列户,全面保障;联合财政等部门印发《枣庄市矛盾纠纷“个案奖补”暂行办法》,激发调解活力。近年来,全市有59名司法所长多次荣获司法部和省厅表彰,先后有8名司法所长被推荐提拔到正科级领导岗位,为26名司法所长解决了副科级待遇。强化考核培训,实现干警管理“常规化”。健全司法所干警“目标考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等3项机制,形成了比工作、比质量、比效能的浓厚氛围。实施“教育培训三结合”模式,每年系统举办2期综合培训班,有效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服务能力。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8/e6d0a2ca-5351-43fb-ae4d-16c9222053b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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