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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这样干!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滨州市政府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滨州市落实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措施 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提供了具体的操作细则,成为全省首家出台通过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规定,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市。

  高点定位 久久为功 破解工作瓶颈

  近年来,滨州市委、市政府把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作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纠纷溯源治理的关键来抓,把推行以政府购买服务为主渠道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体系建设作为解决人民调解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发展的瓶颈来抓,滨发 【2019】1号文件和乡村振兴战略意见均对县、乡、社区分别配备5名、3名、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作出要求。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智慧民调’系统建设”。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研究全市调解工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拟提出“落实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措施,年内实现县乡两级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的目标。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强力助推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创新驱动 规范引领 提供操作规程

  《规定》确定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事项列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对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购买内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程序、绩效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同时,依据中央深改委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创新性的对县、乡镇、社区、行业专业调委会和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的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进行了具体要求。

  同时,对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必要保障、购买主体所需经费标准依据以及预算编制进行明确。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认真履责,确保《规定》落到实处。

  立足实际 分类指导 初步取得成效

  作为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滨州市采取督查方式,每月通报进展情况。受疫情影响,根据县区财力不同,将任务目标划分两档,确定2020年县级实现5人、乡镇3人和县级实现3人、乡镇1人两档。市司法局主要负责同志逐一到县区与县区主要领导当面沟通,争取支持。目前,无棣县投入资金216万,向社会公开选聘60名专职调解员。阳信县每年120万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启动招标程序。博兴县结合退役军人公益岗位开发,选任专职人民调解员60人,进入总体实施阶段。“滨州范本”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模式全面展开。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5/bc9cdfd5-5c39-441f-9e9a-8171064e12c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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