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基层法治 > 调解专项行动 | 费县司法局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调解专项行动 | 费县司法局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山东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加强费县人民调解工作,充分调动县、乡两级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规范县、乡两级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发放管理,近日,费县司法局出台《费县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管理办法(试行)》规范性文件,对费县县、乡两级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人民调解卷宗的考核标准及相关补贴发放程序进行了规范。

  调解专项行动 | 费县司法局规范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发放

  

  实行分级定补

  

  该办法将县、乡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有效化解的矛盾纠纷按产生原因、涉及人数、金额,化解难度分为简易矛盾纠纷、一般矛盾纠纷、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和重大矛盾纠纷四个等级,分别给予不同金额的案件补贴。

  

  强化案卷考核标准

  

  规定化解的矛盾纠纷,必须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调解文书格式和统计报表的通知》的内容要求制作人民调解卷宗。

  

  制定规范的发放程序

  

  规定案件补贴发放时间;审核和案件补贴认定工作;建立人民调解案件补贴台帐,规范、完善相关财务手续。

  

  

  

  


原文链接:http://sft.shandong.gov.cn/articles/ch04171/202005/c3cf47b8-e997-4188-bafc-832dd407b1a4.s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