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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群众需求融合发展成为期待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 司法部 作者:佚名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印发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其中提及“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回应人民群众美好期待。

  既在日常工作中参与供给,又在调研、履职中关注群众满意度,来自律师界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带着对公共法律服务的亲身感受,在“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向《法治日报》记者道出他们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评价和建议。

  三大平台建设效果显著

  “疫情期间,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社区的法律顾问,调处深圳市罗湖区某社区600余户承租人租金纠纷。像这样一次批量解决矛盾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来京参会的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带来了广东省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经验和成果。

  肖胜方说,引导当事人依法协商,批量解决矛盾纠纷,这显示了律师的专业水平受到群众广泛认可,也为乡村振兴和法治中国建设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

  “广东省5.5万名律师在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党委的引领下,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律师行业的责任担当。”肖胜方介绍说。

  如此关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还有全国人大代表、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韩德云注意到,从接入群众矛盾困惑与法律需求,到“一键直达”定分止争,公共法律服务正成为化解纠纷的“接入口”。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北京、甘肃等地开设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一线相关人员和农民工群体可能遇到的纠纷主动开展摸排调处,提供法律服务咨询、指引,优先提供公证业务专人专办服务,适度减免公证费用。

  山东、湖北、福建、江西、云南等地积极探索公证参与司法辅助新路径,在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成效凸显。

  过去一年,公共法律服务不断探索公证、司法鉴定、仲裁法律服务新业务新模式,加快整合律师、公证、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速度快、质量高,公共法律服务以方便、易获得的优势获得群众好评。”韩德云说,在此基础上,公共法律服务从群众具体需求出发,提供化解矛盾纠纷“一站式”“一揽子”服务,产生了非常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当前,包括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室在内,全国已建成56.6万个服务站点,2020年为1800万人次提供服务。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热线全面建成,网络平台、实体平台、热线平台融合发展,服务覆盖面不断扩大,服务能力、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其中,中国法律服务网累计访问22亿人次,法律咨询1200万人次,在线办事180余万件。2020年,全国司法所直接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90余万件,开展法治宣传200余万次,解答法律咨询420余万人次,为基层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近18万条。

  韩德云说,从整体工作开展情况、数据以及调研来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为“十四五”规划中全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服务乡村振兴大有可为

  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过去的一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场上,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懈努力,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助力群众实现美好生活愿景。

  云南省已实现全省贫困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实现全部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贫困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建档立卡贫困户受援率100%。

  去年,司法部在全国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品牌活动,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聚焦助力复工复产、助推脱贫攻坚、应援优援增强群众获得感三大主题,推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着力打造亮点品牌。

  接受采访的委员们都认为,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的一年,公共法律服务应着重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上发力,满足农村、农民生产生活发展中对法律服务的需求。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红兵说,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村和农民的法律服务需求增长将更为显著,公共法律服务的主战场应该更倾斜于农村和农民。

  吕红兵认为,民法典已正式施行,宣传普及民法典正是大力推进乡村振兴中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的契机。

  去年,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周世虹带头投入到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到农村、医院、党政机关等组织开展了30余场民法典宣讲。

  周世虹的想法和吕红兵不谋而合。他们都认为,要重视农村法律人才培养,瞄准乡村振兴工作中农村治理的短板、农民学法用法的弱项,培养适应和满足农村法律咨询服务需要的人才。

  推进服务体系高水平建设

  2021年新年伊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又以更高水平开展。

  ——形成合力“组团”服务。2020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司法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个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展望公共法律服务的未来五年,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形成工作合力,整合各方面资源,成为代表委员们的期待。

  周世虹建议,公共法律服务应坚持融合发展,升级优化热线平台,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12345”等政务热线、窗口服务和紧急类求助平台等之间的协作制度,实现公众需求多渠道响应、办理事项有效流转、服务资源合理配置、数据信息充分共享。

  ——在法治轨道上高速发展。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1月20日,法律援助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法律援助对象除经济困难公民外,还包括诉讼中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不限于公民);明确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先行提供法律援助等情形;扩大刑事法律援助事项、民事法律援助情形……从7章61条的草案可以看出,这部法律必将指引法律援助带给群众更多的安全感、获得感。

  “法律法规的出台,将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和未来发展廓清思路,指明方向。”韩德云说,公共法律服务与市场化的法律服务相协调并行发展,人民群众可选择的差异化、多元化、专业化、精准化的法律服务产品将更加丰富。

  发展永无止境,奋斗未有穷期。接受采访的代表委员们都表达了律师队伍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发挥专业特长、承担更多任务的愿望,他们希望政府加大购买服务力度让更多优秀律师参与进来,为群众提供质量更精、水平更高的公共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 朱剑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Department/content/2021-03/05/612_32677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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