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改造意识,落实矫正监管措施,古城台司法所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实际,依据本辖区矫正对象刑种多、年龄差距大等特点,充分利用“学、宣、管、联、访、创”六字工作法,切实把情、理、法,融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
“学” 既提升专业能力,学以致用,司法所矫正工作者自觉学习社区矫正知识和谈话技巧,提升自身工作素质。
“宣”既法治宣传教育,矫正工作者除了组织日常的集中教育外,因人施教,加大宣传不同刑种分类教育的力度,最大限度的满足矫正对象对法律的需求。
“管”既高标准严要求,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严肃追究违法违纪的原因,严格执行矫正对象请销假的制度。
“联”既信息联通,确保信息流动“不流失”。一方面是加强与上级社区矫正组织、地方派出所等横向联系,切实做到信息互通;另一方面是矫正组织、社会、家庭联保包保,切实做到看的住人、摸的清状况、握的住动态。
“访”既落实走访工作任务,在做到对其本人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情况的同时,通过对其家人的走访与监护人反馈的情况,实时掌握其社会反映状况。
“创” 既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新方式方法,在“实用”、“管用”上下功夫,用贴心、暖心、热心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效果。
按照“学、宣、管、联、访、创”六字工作法的工作思路,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明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实现了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无漏管、无再犯罪、无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恶性案件发生的目标,为建设法治、文明的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