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许某等人为了实施诈骗成立公司,设立相应组织机构,以“会销”形式实施诈骗活动。针对老年人发放传单,以免费体检、赠送礼物为诱饵,诱使老年人参加会销活动。
在会销现场,许某等人以授课、咨询等形式夸大产品效果,利用伪科学实验、通过员工带头鼓掌叫好等手段,骗取老年人信任;以专家身份对老年人的检查报告进行诊断,夸大病情,诱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
据统计,许某等人组织“会销”活动百余场,诱骗200余名被害人,造成受害人的巨额损失共计人民币100余万元。
案发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伪造身份,夸大产品效果,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追缴被告人许某等51名被告人违法所得分别发还各被害人。
执行过程
该案涉财产刑罚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细心核实受害人的身份信息,对已经核实身份的受害人逐一通知来院办理返还被骗钱款的相关手续。过程中,执行法官耐心接待了上百余名被骗的老人,并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执行法官充分理解老人因被骗产生的焦虑心情,对老人们进行悉心劝导,同时也将执行进展一一耐心告知。
见到法院全力追回被骗的养老钱,老人们都很激动,纷纷来电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对于还未返还被骗钱款的受害人,执行法官表示将继续不遗余力的细心核查身份、依法将受骗老人的养老钱尽快返还。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在打击犯罪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及时有效的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有力推进法治吉林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