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立足于“早”。把握好党史学习重要时间节点、使命任务和重点内容,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注重分类指导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做深做实做细。
二是着眼于“全”。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学、集中学、带领学作用,组织开展红色主题教育,通过现场学习、聆听事迹、交流讨论等形式,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
三是落脚于“实”。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业务工作推进紧密结合,在学习延伸中推动任务落地。统筹安排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巡视整改、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把学习教育和工作职能履行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