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农民工邓某将绣有“司法为民维护正义,无私援助弘扬正气”的锦旗送到城中区司法局,对法律援助中心为他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务表示非常满意并由衷地感谢。
2019年4月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职工邓某在西宁某工地拆除模板时不慎将右脚砸伤,医院诊断为:右足第一趾压砸伤、右足第一趾末关节不完全离断伤。2020年1月,经西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双方因工伤赔偿问题交涉无果。邓某的老家在四川省旺仓县,来西宁打工无依无靠,孤立无援的他来到了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经过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后,立即指派青海律科律师事务所赵琳律师予以援助,赵律师及时了解案情、协助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并于2020年5月向城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因被告不服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书》,故向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随后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再次对邓某进行了援助,青海律科律师事务所赵律师、姜律师继续担任本案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经过两位律师的不断努力,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终于圆满结案,法院判决一次性给付邓某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工资等各项费用8万多元,并驳回原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对这迟来的公正结果邓某表示非常满意。
城中区法律援助中心始终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理念,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消除他们因“家庭经济困难,维权无门”的思想顾虑,体验到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