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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受挫 法院维权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1-04-08 来源: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近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5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帮助农民工讨回血汗钱,助力农民工踏上复工之路。

  2018年11月,陈某某等5名原告受被告某工程有限公司雇佣工作。项目完工后,剩余部分工资被告一直未向原告结算,原告多次索要无果,起诉至法院。这5起劳务纠纷案件虽然标的不大,但承办法官考虑到原告人数较多且马上就要踏上复工之路,被拖欠的劳务款又是5个家庭近期经济来源,为节约诉讼资源,快速化解纠纷,解决农民工的后顾之忧,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组织被告方和五名原告进行庭前调解。

  庭前调解中,5名原告情绪较大,诉说因被告拖欠劳务款为其生活所带来的困扰和不便, 宋某亦向法官表示因疫情影响,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所以才未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庭审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法官一方面耐心细致给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和权利义务;另一方面也向原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他们理解被告因疫情原因经营的难处。

  经过近一天的努力,在法官的耐心劝导之下,双方充分协商、互相体谅,被告方终于愿意向5名原告支付工资,双方达成了和解。随即,被告方通过家人筹钱将拖欠5名农民工的工资当场履行兑现。至此,五起农民工工资纠纷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民生领域重点保障的案件,积极创新审判方式,充分运用诉前、多元调解、微信、电子送达等便民、利民的方式,开辟为农民工讨薪的绿色通道。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高效妥善处理该系列纠纷,既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为复工复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讨薪的正确打开方式

  1.准备工作——收集证据

  讨薪前,职工需要收集自己被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存折(汇款记录)、微信或支付宝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盖章的工资发放证明等等。这些证据收集,有利于节省维权时间、提高维权效率。

  2.明确维权的常规通道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欠薪之事,协商的过程和结果最好有相关证明,如纸质证明、微信聊天记录等。

  (2)请求工会组织出面协调。与公司协商不成,或者公司不履行协商方案的,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进行协调处理;协调不成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组织求助。

  (3)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受理机构,职工遇到恶意欠薪的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小贴士

  1、保持冷静,明白行动边界。讨薪是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行动,但不能因此跨入违法犯罪的范围。要明确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如果你不懂,就求助于专业人士:工会、律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2、可寻求相关部门帮助。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法院以及律师,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原文链接:http://jlf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59506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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