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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为13名农民工“讨薪” 冒雨快执显真情作者:宝丰县人民法院  解晓孛  

发布时间:2021-04-22 来源: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宝丰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全院干警主动履职尽责,立足本职岗位,用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4月20日,宝丰县人民法院速执团队充分运用“一次有效执行”理念,快速执结了一批涉及农民工欠薪案件,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2016年3月,王某某在承建宝丰县某焦化公司劳务工程期间,召集了孙某、蔡某某等13位农民工为其承担杂工工作。工程完工后,因王某某拖欠孙某、蔡某某等人工资款共计39163元未付,孙某、蔡某某等13人分别将王某某诉至法院。宝丰县人民法院受理了孙某等13人诉王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后,经主持调解,王某某分别与孙某等13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欠款全部偿还完毕。谁知法院民事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王某某迟迟未按调解书约定的时间给付欠款,为此孙某等13人分别于2021年4月8至4月16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并分至宝丰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后,经过司法网络查控,承办人员发现王某某账户有余额一万余元并立即冻结。王某某发现账户被冻结后与承办人员联系询问账户冻结情况,案件承办人员将案件情况告知王某某后,王某某称其在外地并不再接听电话。承办人员多次到王某某住所地,但均未见人。2021年4月20日上午10时许,速执团队长李延彬接到知情人电话得知王某某已回到家中后,立即组织人员冒雨赶至王某某家中,并将之带回法院。到宝丰法院后,案件承办人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对王某某动之以情,晓知以理,向其讲法释义。至中午1时,王某某终于认识到了拒不履行的错误,并开始打电话积极筹款,之后案件承办人员开始通知申请执行人孙某等人准备到法院领款。孙某等人陆续到法院后,至晚上7时,王某某将案款交到法院并由孙某等人一一领走,13起案件圆满执结,平均用时8天。由于天色已晚且雨势加大,案件承办人员考虑到孙某等申请执行人家在乡镇,又主动为他们联系了出租车,孙某上车时紧握案件承办人的手说到:“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执行局长叶鹏表示,宝丰法院将继续加大涉农民工案件快审、快结、快执力度,切实用实际行动维护农民工兄弟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85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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