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以耕地保护为切入点,以公益诉讼为抓手,把治理耕地领域公益损害问题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着力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守护耕地红线助力乡村振兴。
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了解到,自2021年以来,截至目前,喀什检察机关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开展耕地资源保护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9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96件,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47.21亩,开展以“坚守耕地红线 维护粮食安全 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20余场次,为守护耕地与粮食安全筑起一道坚实的屏障。
据介绍,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常态化开展耕地保护专项行动,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违法行为的发生。
不久前,岳普湖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76处违法建筑补办手续,拆除6处违法建筑,保护了153.21亩耕地。疏附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某村14亩耕地未经批准被违法占用改为砂石料搅拌点,向有关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及时处置违法用地行为,督促恢复耕种条件,同时规范并加强对设施农用地的审批管理,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
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在开展涉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发现多起在耕地堆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和生活垃圾,造成耕地“白色污染”及固体废弃物污染的案件线索。检察官立即核实污染耕地现状,固定相关证据,并依据有关规定,向涉及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积极履职,尽快清理垃圾,恢复土地原貌和种植条件。
检察建议发出后,有关行政机关迅速组织人员当天清运垃圾,并设立警示标志,防止废弃物污染复发。同时,检察官与执法人员一道深入田间地头,向当地群众宣讲有关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法律规定,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树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意识。
今年春耕之际,喀什地区检察机关以辖区农资市场为监督重点,通过采取实地查看、现场询问等方式,分别对农资、农药经营商家进行调查,发现部分农资店把大量化肥露天堆放或者仅用塑料膜遮挡,部分农资店将化肥直接堆放在地面未硬化的库房内,致使化肥存在结块、影响化肥质量的问题。
检察官就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口头提出整改意见,建议他们依法履职,督促农资市场依法依规经营,确保农民买到放心种子、安全化肥、正规农药,切实以能动履职护航春耕生产。
据悉,喀什地区两级检察机关还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线索移送等渠道,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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