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民企利益”的锦旗,这面锦旗深深表达了当事人对高飞法官在跨省异地办案中耐心高效调解、尽心尽职尽责的感激之情。
2021年6月6日,原告某公司与被告某贸易公司签订了《铁矿代理筛分合同》,原告依照合同约定对被告的1049铁矿进行了筛分加工,加工筛分的总作业量为104915吨。2022年4月19日,被告出具结算单,结算单载明总筛分费用为839320元。2022年6月22日,被告向原告支付了200000元。余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剩余筛分费639320元及违约金191796元。
因本案原告系本辖区企业,被告系山东某地企业,且本案诉讼标的较大,为了不影响原、被告的生产经营秩序,妥善化解纠纷,本案承办法官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情,多次电话联系原、被告双方了解具体情况,并制定调解预案,力求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纠纷。然而调解工作并不一帆风顺,被告一方面对原告筛分加工质量提出质疑,一方面称企业资金紧张,无能力支付原告筛分费,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持状态。
于是,承办法官转换思路,决定亲自到被告公司住所地,对其经营情况进行细致了解,并当面进行调解。经过千里奔赴,承办法官辗转至被告公司住所地,在了解企业情况的同时,当场对被告公司进行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从减少诉累、长远合作等角度看待问题。最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说理引导下,原被告达成调解,被告如数支付相应筛分费、原告放弃部分违约金。该案成功化解,大幅缩短了办案周期,高效的调解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营商环境,“优”无止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临汾市曲沃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保障的切入点、发力点,切实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