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12月21日,丹东市司法局举办全市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同堂培训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工作人员、市直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及法制工作人员参加。
培训班邀请了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丹东铁路运输法院的行政审判庭资深法官,结合新复议法与审判实务进行了讲解。
本次培训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审判多环节搭建了交流学习平台,各复议机构与行政机关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就具体案件开展交流研讨,有助于参训人员更好地理解修订后的《行政复议法》的新定位、新变化和新规定。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本次授课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为明年新法实施后如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明确了工作方向,打开了工作思路,为致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局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培训班对下一步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为新法落地提供坚实保障。要在充实行政复议队伍上持续发力,充分保障复议人员力量。要不断健全完善与新法配套的制度机制,严格落实新法内容,统一规范程序标准,确保新法实施后案件接得住、办得好。
要强化行政复议履职能力。认真履行本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切实结合培训、交流学习、业务练兵等形式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办案技能和业务能力,不断提升行政复议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要有效发挥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充分运用好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通过多方面监督,真正让行政复议工作发挥实效,敦促依法行政。
编辑:于津津
校对: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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