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分三个方面共明确了27条具体措施,为建设新时代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首善之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意见》强调,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原始创新保护力度,强化专精特新企业创新成果保护,推动福建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产业创新发展;加强重点领域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新型基础设施应用创新保护,加强涉数据案件审理研判;加大农业科技成果保护力度,严厉打击涉农业科技成果犯罪;强化创新主体权益保护,激发创新活力。要助力品牌、文化强省,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助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打响“福字号”绿色优质农产品品牌;加强福建传统文化保护,完善涉互联网新型权利客体保护规则;依法严惩网络平台强制“二选一”、大数据杀熟、刷单炒信等行为;加强“大国重器”核心技术秘密保护,正确把握商业秘密认定标准,合理确定举证责任;加大对食品药品等涉及基本民生领域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规范缓刑适用,适当加大财产刑适用力度。要深化改革创新举措,激发强化保护动能。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进一步推广与WIPO仲裁与调解中心合作机制;以海丝中央法务区为纽带,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发达地区司法保护交流合作,推动跨区域协作;强化知识产权纠纷专门审理、集中管辖、集约审判,完善“三合一”审判机制;依托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探索闽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融合发展;对标国际前沿与先进规则,提升纠纷国际治理能力。
(记者 王思琦)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