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监督员制度创设20周年之际,12月25日,省检察院、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总结全省人民监督员工作,听取意见建议,部署下步工作。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强主持会议。
丁顺生强调 要深化认识,不断增强做好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人民监督员制度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让人民群众真正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革新,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能动履职深化诉源治理的重要实践,是提升办案素质能力、以队伍高质量发展助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途径。要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司法活动,充分发表监督意见,拓展检察官办案思路,推动检察监督能力水平提升,确保案件高质效办理。要狠抓落实,推动人民监督员实质性监督更加深入有效。持续加大人民监督员监督力度,用好参与听证的监督方式,不断加强可以邀请监督的方式,鼓励人民监督员主动监督。进一步增强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效,规范做好监督前、监督中的准备、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监督员充分参与和发表意见。充分尊重和采纳人民监督员监督意见,探索完善意见办理督导机制,高质效办好人民监督员每一条意见。要凝聚合力,协同推进人民监督员工作不断发展完善。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监督员要携手努力,坚持监督方式全覆盖、监督范围全涵盖、工作责任全链条、制度落实全贯通,在深化理论研究、细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改进技术保障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以“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标准要求,努力将人民监督员制度打造成江西的靓丽名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张强指出 人民监督员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要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人民监督员工作的根本遵循,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民监督员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要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人民监督员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积极参加检察开放日、旁听庭审等各类活动,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各级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广泛开展学习交流。要发挥职能作用,践行为民宗旨。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监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围绕涉及农民工欠薪、生态环境、特殊人群保护、企业生产经营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通过有效监督不断解决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密切协同配合,夯实保障之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与检察机关加强沟通、密切协作,不断健全联席会议、通报反馈、督促检查、考核激励等机制,认真做好选任管理、考核奖励、同堂培训、经费保障等工作,共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勇玲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工作情况。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吴鹏宣读了《关于通报表扬全省优秀人民监督员和优秀人民监督员工作者的决定》。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领导共同为优秀人民监督员和优秀人民监督员工作者颁发证书。5名优秀人民监督员代表围绕履职保障、作用发挥等作了交流发言。 省检察院、省司法厅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省级人民监督员、优秀人民监督员和优秀人民监督员工作者等100余人参会。会后,最高检案管办人民监督员工作处主要负责人围绕“检察听证与人民监督员工作”作专题授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