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践行“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理念,在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进程中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如何强化行政“前端”与司法“后端”有机衔接,在良性互动中提升自然资源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水平?如何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实现双赢多赢共赢?近日,省高院、省自然资源厅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共同会商、积极谋划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行政审判水平再提升。
“司法审判从后端着眼,更能够检视我们的工作。”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邓斌表示,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部门管理范围更广,业务链条更长,牵涉利益更大,矛盾纠纷更加突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省自然资源系统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法院的监督和支持,以帮助我们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邓斌高度肯定府院联席会议的重大意义,并希望省高院一如既往参与和支持自然资源领域地方立法、重大政策文件制定,及时反馈发现的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持续加强对自然资源系统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这是省级部门制度性府院联席会议的良好实践,必将有助于执法、司法水平的提高,有助于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各项工作。”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强调要切实发挥此次府院联席会议的示范标杆作用,夯实基础,多维立体推动自然资源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加强调查研究,优化制度供给,形成更多共识;积极履职,推动自然资源行政争议高效实质化解,促推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持续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精准发力,深化府院联席机制,及时发现行政执法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推动纠纷化解从末端向前端延展、审判效能从个案向类案延伸。
会上,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省高院行政庭分别通报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关情况、涉自然资源行政审判有关情况。
据悉,2022年省高院、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出台《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机构、工作规则、交流配套等事项。一年以来,省高院、省自然资源厅信息交流及时畅通、沟通协调及时高效、培训指导及时有力,府院联动已经逐步迈入高质量运行快车道。(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徐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