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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发挥民事检察职能 助推社会治理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4-01-01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近年来,潮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检察环节,促进办案效能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以“检察之治”有效推进“社会之治”。

  构建多元联动协作促和解机制,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潮州市潮安区检察院在化解一起持续20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审查现有证据材料,通过向法院发函了解情况、委托鉴定等多种方式深入调查核实,充分收集证据材料,把好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关。通过上述措施,该院既平息了双方当事人对涉案借条真伪各执一词的争议,为推动和解工作的深入释法说理创造条件,还为后续针对法院公告送达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问题提出精准检察建议,提供充分的事实和证据。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均有和解意愿的情况,检察机关引入律师协助参与和解机制,促成和解工作。刘某潮的代理律师作为和解工作的主推者,检察机关主要负责把握法律界限和提供法律支持,检律合力促和解。针对陈某宏的心结,引导刘某潮撤回检察监督申请,并向陈某宏表达和解诚意。陈某宏收到《终结审查决定书》,感受到刘某潮和解的诚意后,主动将和解数额降低,双方达成一致的和解方案。

  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潮州市检察院高质效履行民事检察职能,促成长达8年的民事借款纠纷案件达成和解,解封了土地、房屋,激活了企业经营,彻底将潜藏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遏制于萌芽。

  “法院执行环节已陷入僵局,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在于协调各方形成共识,帮助双方打开心结。”承办检察官表示,在办理该案的过程中,办案团队摒弃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的思维,主动探索以民事和解促成结案。检察官通过大量的调查取证、走访了解,全面掌握案件的背景、当事人的现状,客观审查证据、分析研判案情,并结合当事人的现状和处境,摸清诉求、找出症结,精准制定“分步调解、逐步缩小距离、最后达成一致”的和解策略。和解达成后,潮州市检察院组织和解协议签字仪式,随后还召开检察听证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邀请听证员评议案件的办理情况,得到一致肯定。

  加大支持起诉工作力度,减少困难群体诉累。“感谢检察官帮我们拿回血汗钱!”近日,农民工淡某某紧紧握住潮州市检察院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原来,淡某某因工厂没按时发放工资而离职,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受理案件后,通过走访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了解到淡某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且因其文化水平不高、法律知识匮乏,遂指导其收集证据,引导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同时,该院检察官主动联系工厂投资人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工厂投资人同意支付淡某某等4人工资款3.1万元,双方达成和解。

  近年来,潮州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农民工、困难群众等民事主体因诉讼能力欠缺或者较弱而导致诉讼困难的,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帮助其充分运用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民事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数量逐年上升,2023年办理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数已超过前三年办案数的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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