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司法厅印发《福建省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34部党内法规和74部法律法规,其中结合实际列入体现福建特色的地方性法规。
根据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到实际工作中,自觉尊崇法治、掌握党规国法、模范遵规守纪、带头厉行法治。要明确学习内容,落实学习举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必修课程,深化对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理解和把握;重点学习党章、宪法等领导干部应当掌握的最基本的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根据工作需要,学习掌握其他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要落实“六个一”举措,即列出一份学规学法清单、参加一次旁听庭审活动、举办一场专题法治课、通过一次学规学法考试、完成一次年度述法、开展一次法治调研,以“头雁效应”激发“雁群活力”,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
各级各部门要区分不同层级、不同岗位,合理编制应知应会清单。不仅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还要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作为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以及各类专业能力培训班次必训内容。要完善学习制度,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常态化规范化。省司法厅将每两年对清单进行一次梳检视,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定期更新调整细化清单,切实防止形式主义。(胡苏婷 赖黄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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