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弱势群体维权立案“绿色通道”
近日,省检察院与省高院、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妇联、省残联会签《关于建立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省级层面推动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有效衔接,持续提升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整体合力。
《意见》明确了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概念、原告的范围、案件范围和来源,提出“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协作共赢”的基本原则,确保各部门准确把握民事支持起诉工作重点。《意见》提出,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和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线索发现能力,及时回应弱势群体民事支持起诉需求;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共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
《意见》明确,在法院设立弱势群体维权立案“绿色通道”,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及不支持检察机关意见的判前沟通;加强诉源治理,用好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邀请有关单位参加听证会,共同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支持起诉跨行政区域协作,为更多弱势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便利。
《意见》要求,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移送相关主体违法行为线索,做好办理结果反馈;结合办案实际就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以各方协作共促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各有关单位定期联合发布弱势群体保护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府检联动”。(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