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院机关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要充分发挥福建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的独特优势,紧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馆、共和国法治摇篮展览馆、永泰嵩口法庭文化陈列馆等红色特色司法资源,结合法院工作特点,把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结合起来,突出“福建味”“法院味”,引导党员干警学得更深、更实。要坚持以训助学,注重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要抓好警示教育,深入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以案例让党纪“活”起来,让铁的纪律成为法院工作的自觉遵循。要结合年初召开的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近期召开的“两组”会商会,自觉对照《条例》,检视自身在纪律教育、从严执纪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盯紧问题多发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把问题找准找实,把根源挖深挖透,推动形成“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鲜明导向。 (记者 王思琦)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