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来到法治政务信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行业风采 > 汕头澄海区澄华街道:创新多元化解新路径 焕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汕头澄海区澄华街道:创新多元化解新路径 焕发基层治理新活力

发布时间:2024-05-03 来源: 广东政法网 作者:佚名

  地处汕头澄海区中心城区的澄华街道,作为省“技术创新专业镇”、“工艺毛衫专业镇”,近年来不断吸引优质中小企业落户投资,成为新的热点经济发展区域。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导致辖区各种矛盾纠纷日益增多。对此,澄海区澄华司法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联合各方资源力量深入推进“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积极发挥街道调委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先后调解大量矛盾纠纷,助力辖区百千万高质量发展工程。据悉,今年来澄华街道共调解矛盾纠纷66宗,调解成功率100%。

  “诉调+警调”

  提升多元解纷质效

  “去年4月,澄海区通过‘诉调对接’机制,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共享。澄海区基层法庭与辖区司法所形成‘庭所共建’关系,通过‘诉调对接机制’立足司法服务保障职能,强化人民调解程序和司法确认程序的紧密对接,充分将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的优势发挥出来。”澄华司法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实践中,澄海区澄华司法所与凤西法庭探索多种调解方法,借助多种信息手段为案件的成功调解赋能增效,走出了一条高效、快捷、惠民的解决纠纷新路子:

  ——创新探索电话先行调解。设立“双向了解+独立调解+联动调处”的联调机制,遇到双方当事人情绪过分激动时,避免面对面调解导致无效,调委会充当双方当事人中间的“传声筒”,整合思路、划分责任,最终达成高效率、高成功率、低成本的调解效果。

  ——创新探索远程视频调解。在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无法到场调解的情况下,调委会视频调解可通过录屏保留、确定他们的身份以及调解证据资料存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高效快速进行调解,从而避免了矛盾的深化,极大地减少了当事人的调解成本。

  图片

  澄华司法所开展线上视频调解

  如赵某在某平台上购入林某出售的一张价值为1599元人民币的演唱会门票,后官方取消该次演唱会,赵某多次催促林某退款,林某拒不退款并删除其联系方式,赵某因此向凤西法庭起诉。调解员深入了解后得知林某的票是从票贩子手里买来的,他自己也没收到退款,所以该案仅是简单的买卖纠纷,而非诈骗类案件。经调解,林某退一半票款给赵某,两人各承担一半的损失,双方和解。

  此外,澄海区澄华街道为有效联合优质资源,将街道派出所民、辅警根植于调解员队伍,把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的“柔”与治安调解的“刚”有效衔接,更充分地发挥“警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机制优势。如不久前刚调解成功的一宗物业管理服务纠纷案件,当事人陈某情绪非常激动,声称自家房屋的吊顶因其楼上装修漏水而受损,向物业投诉未果后向派出所报警处理。派出所了解情况后进行调解,但未能让陈某满意。澄华调委会到场后安抚当事人的情绪,并联同派出所与当事人进行再调解、再沟通,详细梳理物业服务合同、解读物业管理条例,促成当事人与物业服务公司达成调解协议。

  图片

  多管齐发

  创新“1+6+N”工作法

  据悉,为深化落实“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澄海区澄华街道针对辖区突出的问题,以“一站式”化解矛盾纠纷为抓手,多部门联合调解实现“靶向治理”、“根源治理”。

  在一例调解成功的工亡赔偿案件里,店家A介绍帮工B到C的自建房装修,不料B在装修中受伤变成植物人并身亡,由此引发其家属、C及A三者的赔偿纠纷。街道调委会、人社股采取联调机制,调解员直切纠纷关键点,即分辨装修工程的支付方式、认定A与B是否为雇佣关系等,为后期的责任划分奠定基础。然后按照A向B支付工资这一事实依据,判定其存在明显的劳动雇佣关系。调解员再摆出法律依据,说服A和C共同承担B的死亡赔偿,最终较为顺利地调解成功。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相关负责人表示:“部门联防联调机制打破了以往单个部门应对纠纷的局限性和单打独斗的局面,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整合各方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强大合力。实地调研发现,近年来澄海区澄华街道的做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原文链接:https://www.gdzf.org.cn/xbsy/syzl/content/post_15808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法治政务信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国信资讯中心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45、010-53382908,监督电话:18518469856,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qgfzdyzx@163.com  客服QQ:3206414697 通联QQ:1224368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