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检察院和省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 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试行)》,旨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工会的协同作用,以全面推行“一函两书”制度为抓手,有效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该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意见》重申了“一函两书”的适用范围,并对检察机关与工会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适用的六种情况进行了再次明确,进一步提升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精准。
《意见》提出开展工作的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检察监督与“一函两书”的衔接协作;立足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职能,统筹抓好事前监督和风险提示、协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明确检察机关、总工会要通过聚焦破解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社会保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问题,积极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探索对接本地“大调解”相关机构或者平台,进一步融入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调处工作格局。
《意见》明确要完善制度保障,加强组织保障。检察机关与工会要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沟通联络机制、同堂培训机制、案例评选机制、联合调研机制等六项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机关与工会协作配合质效。省检察院、省总工会要成立工作专班,加强基层检察院和基层工会运用“一函两书”制度规范化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探索建立“一函两书”数据库,强化数据赋能;检察机关、工会要共同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工作,多措并举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检察机关、工会要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紧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主题,立足各自工作职责,深入推进社会治理。
据悉,省检察院和省总工会将定期对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和通报,适时通过联合评选优秀文书、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协作工作的水平,扩大协作机制影响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