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省检察院18条涉台检察工作举措,5月30日,省检察院在漳州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一室多员”涉台检察工作机制推进会。
会议听取了漳州、福州、厦门、平潭四地检察院所作的经验介绍,交流总结推进“一室多员”工作机制经验,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台胞代表对促进涉台检察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会议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和党中央对台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中央支持福建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意见、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和省检察院18条涉台检察工作举措,为台湾同胞提供优质检察服务,维护台胞合法权益。要保护和促进台企发展,促进台企合规经营,为台商创业、台企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加强涉台案件诉讼监督,加大涉台公益保护力度,扩大台胞参与涉台检察工作渠道,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涉台案件,为台湾同胞提供更加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以高质量的检察履职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会后,与会代表参观了漳州台胞台企权益保护法治宣传基地(福建特色展示平台之一)。
(记者 雷闽娟 洪凌霄)
责任编辑:林少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