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省高院联合省生态环境厅,依托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在天府中央法务区永兴实验室设立全国首个“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能,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万平出席会议并共同为研究中心揭牌。
记者在揭牌仪式现场了解到,成立“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是天府中央法务区建设重点项目。“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设立后,将由成都环境资源法庭、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负责具体管理,并依托天府永兴实验室减污降碳研究中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法律研究和实践创新探索,通过气候中心所聚集的强大技术、政策、法律研究专家团队和法务区的重要支撑作用,全系统集成、全过程培塑、规律化孵化环境司法与环境政策成果,不断提升司法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影响力。
张能表示,近年来,我省法院在气候变化司法应对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成立“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研究中心”,标志着我省法院司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气候变化司法应对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减缓与适应的司法手段,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风险挑战。要锚定目标任务,公正高效稳妥审理节能减排、碳交易、低碳技术、绿色金融等涉气候变化类案件,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坚持统筹协同,充分发挥中央法务区的集聚效应优势,深入研究气候变化司法应对中的重大理论和实务问题,全面提升气候变化司法应对能力。
据介绍,研究中心将紧紧围绕开展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政策法律研究和实践探索、组织开展跨学科研究、共同打造我省法院系统“气候司法”环境资源司法品牌和环保系统“气候政策”工作品牌等职责,致力于推动司法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创新和发展,不断提升司法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影响力,为政府决策、企业合规、社会参与等提供服务和保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李欣璐 夏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