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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 福建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近日,省司法厅召开厅党委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林玫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涉及党员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方面面,既回应了当前党建工作中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又呼应了我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目标追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

  会议强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学习,抓好贯彻落实。要提高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与当前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深刻认识《办法》与其他党内法规的逻辑关系和理论联系,一体领会、一体把握、一体贯彻,全力确保对不合格党员处置的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要学深悟透,加强内化转化。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面学习条款内容,精准把握核心要义,带头对照检视、自警自省,内化转化为增强党性修养的实际行动,用于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要严格执行,实现常态长效。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开展自查整改,及时校准思想行为“航标”。对队伍中出现的不合格党员,既要教育挽救、转化提高,又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置,真正发挥处置一人、教育一片的作用,全面提高党员整体素质和质量,全力打造司法行政过硬党员队伍。(胡苏婷 赖黄恬)

  责任编辑:林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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