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揭牌
揭牌仪式现场
7月5日,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正式揭牌,作为省检察院的派出机构,行使基层检察院职权,与省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成铁检察分院)构成“两级三院”的布局。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麟,省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王军,省委编办副主任张健,成铁检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长福共同为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揭牌。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同意设立四川省第一、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的批复》等文件,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加挂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西昌铁路运输检察院撤销,设立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第一地区人民检察院(成都铁路运输检察院)主要职责为:四川境内涉铁路等交通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对成都市中心城区涉金融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及其执行实施法律监督;依法提起涉铁路等交通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能。
四川省第二地区人民检察院主要职责为:依法办理大熊猫国家公园四川片区所涉区县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等案件;依法提起四川境内涉长江上游、跨地(市)级行政区划的生态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能。
王麟指出,设立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决策部署,完善四川法律监督体系、推动四川法治建设、服务保障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要强化政治意识、以更高的站位把准发展方向,认真谋划和大力推进四川跨行政区划检察工作现代化,着力构建严密科学法律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能力。要明确职能定位、以更高的标准坚持能动履职,做强做精铁检原有“一个职能”,依托我省长江上游、大熊猫国家公园“两个生态保护重点领域”,体现“跨”的要求,拓展职务犯罪侦查、大交通、跨行政区划公益诉讼“三个方向”,实现“专”的特色;要适应发展需要、以更高的素能提升检察质效,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把提升基本能力作为重要途径,把制度创新作为发展引擎,把科技强检作为重要支撑,提升履职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新时代检察铁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欣璐 周靖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