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通报上半年“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有力有序推动各项护企举措落地见效
7月16日,省检察院举行“‘检察护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检察开放日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上半年“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播放了省检察院“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专题片,发布了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11件典型案(事)例,进一步深化全省检察机关护企助企,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燕飞通报,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部署及《全省政法系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的安排,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以“万名检察官护万企”活动为抓手,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从政治上着眼,法治上着力,持续优化检察职能,有力有序推动各项护企举措落地见效。
依法办好刑事案件,增强护企工作实效性。重点打击强迫交易、串通投标、虚假广告、非法经营等损害企业利益及其他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犯罪,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受理审查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罪367件986人,起诉477人。严惩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受理审查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178件251人,起诉127人。强化“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办理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的虚开骗税、骗取贷款等犯罪案件72件。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累计办理企业合规案件232件,检察机关依法对278人、83家企业作出不起诉决定。
积极推进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开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1755人次。强化法律监督主责,提升护企工作全面性。加强涉企案件立案监督工作,常态化清理涉企“挂案”,清理涉企“挂案”104件;规范涉企案件线索管理,加强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整治。
加大涉企民事检察监督力度,加强对涉企“民刑交叉”案件中财产权属的区分,对民营经济主体涉物权、债权等合法财产权益相关民事案件进行监督,依法认定财产归属。受理涉企民事诉讼监督案件929件,提出监督意见419件,运用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和解五法”促成172件涉企民事案件达成和解协议。
加强涉企行政诉讼和行政违法行为的检察监督,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企案件“小案重罚”“过罚不当”等行政监管违法行为开展专项监督。办理涉经营主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48件,办理行政强制措施、强制执行不当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5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91件。
稳妥开展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聚焦违背公共政策功能和目的,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公益诉讼监督,办理各类涉企公益诉讼案件132件。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实质化运行7个四川省知识产权案件“双报制”办理中心,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同比上升46.4%,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3件。
此外,全省各地检察机关还通过加强与同级国资委、工商联等各方面的联系,建立常态联系协作,完善联动护企机制,共同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通过畅通涉企申诉渠道,加强检察机关信、访、网、电等信访主渠道的服务功能,及时受理、快速办理企业控告申诉案件,延伸护企服务举措。通过建立辖区内规上企业联系人制度,在企业、各类工业园区建立检察联络站、服务站,建立“护企检察官”制度等方式,优化法律服务水平,提高“检察护企”工作精准性。
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杜君良表示,此次活动让大家直观感受到了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倾力护企助企的务实工作和显著成效,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高度的政治站位、坚定的责任担当、深厚的为民情怀,让广大民营企业增强了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对司法机关的信赖、对企业发展的信心。省工商联将进一步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联系协作,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护企”等各项举措长效推进,大力加强法治民企建设,以高质量法治建设护航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靖 见习记者 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