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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销售医疗废物,获刑!

发布时间:2024-07-23 来源: 江西政法网 作者:佚名

  非法收购医疗废物

  简单处理后

  竟然进行非法销售

  案情回顾

  被告人邦某某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从何某某、徐某甲、徐某乙、曾某某(已另案处理)等人手中购买针管(输液管)、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并将所购医疗废物露天、散乱堆放在室外,未采取任何消毒、清洁等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同时,邦某某雇人在厂房内对上述医疗废物分拣、清洗,清洗后的污水向外直排。之后,邦某某对所购医疗废物使用破壁机进行破碎后用于销售。

  法院审理

  丰城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邦某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邦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邦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综上,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医疗废物往往携带

  大量病菌、病毒

  具有感染性、传染性等危害

  非法收购、贮存、处理

  输液管、注射器等医疗废物

  不仅对环境产生污染

  也会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原文链接:https://www.jxzfw.gov.cn/2024/0722/2024072258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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