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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救灾款物精准有效使用

发布时间:2024-07-31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聚焦重点环节压实主体责任

  保障救灾款物精准有效使用

  连日来,我国多地遭遇多轮持续性暴雨,造成不同程度的洪涝等灾害。近日,财政部会同水利部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8.48亿元,支持福建、广西、黑龙江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做好度汛救灾相关工作。纪检监察机关紧盯救灾资金拨付、使用等重点环节强化监督,推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救灾资金科学有效安全使用。

  “这批水利救灾资金一定要用好用实,按照工程受毁严重程度科学分配,资金落地后要专款专用。”7月15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围绕中央救灾资金分配使用等内容,约谈驻在部门有关负责同志。

  在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指导下,省纪委监委驻省水利厅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督促省水利厅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救灾资金分配安排工作。“我们向省水利厅党组印发工作提示函,督促驻在部门重点聚焦水毁修复项目前期招投标工作,建立‘月督办、季调度’制度,对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实行全周期动态监管,确保救灾资金科学有效安全使用。”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福建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加强与省应急管理厅沟通协调,建立救灾款物监管监督联动机制。该纪检监察组督促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职能处室制定使用管理措施,并对救灾款物的分配研究、切块下达等重点环节进行全链条监督。赶赴受灾严重的南平市和龙岩市等地进行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后,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对记者说:“我们采取了‘双随机’抽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通过现场督查、个别谈话、调阅资料,紧盯侵占、挪用及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保障救灾资金使用精准到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水利厅纪检监察组和14个市纪委监委驻水利局纪检监察组(含综合派驻)建立联动协同机制,随时沟通了解防汛救灾资金使用情况。桂林市纪委监委发挥“室、组、地、局”联动优势,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七监督检查室联合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与相关县(市、区)纪委监委、职能部门协同联动,通过查看台账资料、走访项目现场、个别谈话提醒等方式,定期督查防汛救灾资金使用情况,对使用不及时、进度较慢的,及时提醒、挂牌督办。

  7月16日,国家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会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向河南、山东两省紧急调拨1万件中央救灾物资,支持灾区做好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目前,救灾物资已全部送达受灾严重的县区,我们坚持发放全过程监督,确保物资发放精准到位。”河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救灾物资如何使用和分配?是否建立接收、登记、管理和分配台账?”7月17日,在南阳市邓州市刘集镇一受灾群众安置点,该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详细询问物资使用情况。为确保救灾物资精准发放,该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监督组,对全市28个乡镇(街道、管理区)的防汛物资发放情况进行实地监督,严防滞留、截留、虚报冒领等问题,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远航)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7/27/content_92127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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